NBA里的大城市悖论不多,但芝加哥绝对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按常理说,一座拥有辉煌历史的传统篮球重镇,本应该具备诸多优势:球星乐於加盟、管理层决策明智、自由球员趋之若鹜、球队长期身处争冠行列。
然而在芝加哥,这四点几乎样样不沾。
从历史来看,乔丹时代的公牛王朝更像是上帝掷出的一记奇蹟骰子,属於偶然中的偶然。
在乔丹之前,公牛队籍籍无名;乔丹之後,总经理杰里·克劳斯几次堪称大心脏的选秀博弈,也都以失败告终。
直到2008年选中风城之子德里克·罗斯,公牛队仍笼罩在一种矛盾的现实中:他们坐拥全美第三大都市区,即使乔丹退役也仍是NBA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却很少有人将芝加哥视为自由球员的优先选择。因为说到底,这都是乔丹惹的祸。
在90年代把标杆立得太高,将这座骨子里仍是棒球城的篮球迷的口味,养得无比挑剔。
无论你是何方神圣,只要敢来芝加哥拍皮球,球迷就会不自觉地拿你和联合中心上空高悬的23号球衣作比较。
达到乔丹的标准是理所应当,达不到便是有罪,除非你带队夺冠。但即便真夺冠了,区区一座总冠军奖盃,在六冠光环面前,依然不足以让你与那个秃子平起平坐。
也只有像罗斯这样土生土长的城市英雄,再加上新秀赛季便打出惊艳表现的多重光环加持,才能暂时逃离乔丹阴影的笼罩,获得这座城市的绝对包容。
但是,对於安东尼来说那就不是这麽一回事了。
不管瓜先生在丹佛是多大的牌,结果都像条狗一样被踢到了芝加哥。
芝加哥人对待他的态度也很明确:你就是来辅佐德里克的,别多想。
这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
幸运的是,因为你是来打下手的,所以大夥不会拿乔丹的标准来要求你。
不幸的是,那个拿来被当作标准的二当家名宿也是二当家里的GOAT。
这不就炸了吗?阿瓜什麽时候以二当家的标准要求过自己?
所以,安东尼在芝加哥的日子并不顺心。
作为一个被球队紧急甩卖的公认毒瘤球员,安东尼没有资格挑选自己的下家,可以说,能来芝加哥已经算是运气好了。
但是,在瓜先生看来,这绝非幸运,芝加哥对他而言,只是个糟糕的落脚点。
他习惯当老大,习惯做那个发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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