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都有留孩子胎毛的习俗。
也就是小孩打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头发,有些地方会在孩子满月或者百日的时候剃头,剃下来的,就是胎毛。
有些父母会把胎毛让人做成毛笔,留作纪念,甚至等孩子读书後用这毛笔写字,据说能金榜题名。
也有些在第一次剃头时,不会全剃,而是留下一撮毛,之後编成一个小辫子。
这根辫子,也是胎毛。
而且一般编这种辫子的,都是男孩儿,都是当太子养的。
所以多数情况下遇到这样的小孩,建议躲开些。
不过他们找邻居确认过,冯金贵的儿子小石头没留辫子,当初倒是大张旗鼓地搞过百日宴,还请他们都去吃饭了。
所以大概率是那时候留的胎毛。
其实技术检测的年龄区间是很大的,并不能精准到几岁,所以检测结果说的是婴幼儿毛发。因此也不排除是小石头死了以後,冯金贵留的头发,毕竟孩子死的时候才两岁。
但陆正峰的一句话,却坚定了周奕这头发是胎毛的看法。
陆正峰说:在古人的观念里,胎毛连接母体气血,自带先天元气,是孩子魂魄的依附之物;孩童魂魄单薄,留胎毛、藏胎毛可镇邪、安神、少灾病。
就凭「魂魄依附之物」这六个字,周奕就断定,这是小石头的胎毛了。
可能最初留胎毛的目的是为了「镇邪安神少灾病」。
但结果没镇住,那这胎毛的功效可能就变了。
这根红绳上缠绕的毛发并不多,说明应该是仅剩的。
至於之前留的,大概率是十五年前「骨灰拌胎毛」,送给邹凯吃了。
正因为胎毛是魂魄依附之物,喂给邹凯吃才很合理。
因为继子的阴历生日,和亲儿子的阴历忌日是同一天。
大概在那个神棍的理论里,这玩意儿就像科学上的骨髓配对是一样道理。
至於後来没再下手,一方面是罗英说的,她更担心了,加上孩子慢慢大了叛逆了,冯金贵没有机会下手了。另一方面,周奕现在再看,觉得可能也和胎毛的数量有关系。
毕竟当时得吃九九八十一天,显然是把「存货」给差不多清空了。
导致不够来第二次了。
但确认是胎毛,也只是进一步巩固了对於冯金贵想借屍还魂的动机判断,算不上是新线索。
第二天,周奕和陆正峰想办法寻找邹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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