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分呐!」
他擡起头,一双绿豆眼在这些魁梧汉子身上骨碌碌转了一圈,嘴里啧啧有声,「哎哟喂!瞧瞧!瞧瞧!这身量!这筋骨!这眼神!真真是天神下凡,金刚转世!小的在东京城里也算见过些世面,可像诸位这般顶天立地、气吞山河的英雄豪杰,今日才算是开了眼!能接引诸位,小的这心里实在是荣幸之至!」这一顿天花乱坠、夹枪带棒的马屁拍将下来,饶是勃达等见惯了直来直去的厮杀汉子,也不由得被捧得浑身舒泰,再看这胖子,竟也觉得他那张油光光的胖脸顺眼了几分。
勃达哈哈一笑,回了个不甚熟练的抱拳礼:「有劳这位应大人!客气了!走!」说着便要带人往外走。「哎哟喂!我的好将军爷!」应伯爵慌忙拦住,指着众人身上还未来得及卸下的厚重皮甲铁胄,一脸「您可折煞小的了」的表情,「赴宴岂能穿这一身?」
勃达一愣:「我们大金勇士向来甲不离身!」
应伯爵笑道:「说诸位将军甲不离身,乃是大金勇士本色!可咱大宋,赴这等风雅华宴,穿甲入席,那是……那是极不体面的勾当,要被人笑话的!小的斗胆,早替诸位备下了咱大宋最时兴的锦袍玉带,来人啊!」
说罢,也不等勃达推辞,应伯爵啪啪击掌两下。
门外立时鱼贯涌入几名小厮,每人捧着一套叠放整齐、流光溢彩的丝罗锦缎袍服,另有乌纱玉带、薄底快靴,一应俱全。那料子,在昏暗的驿站灯光下,竟也泛着水波般的光泽,触手滑腻如脂。勃达眉头微皱,但见应伯爵满脸堆笑,言辞恳切,又想到「入乡随俗」四字,只得无奈挥手:「换!」片刻之後,一种大金勇士再出来时,已然是另一番景象。
绫罗绸缎裹着雄壮身躯,虽略显紧绷别扭,但那丝滑柔软的触感,却是从未经历过的享受。活女摸着自己身上那件绦紫色暗花锦袍的袖口,低声对金兀术道:「阿哥,这南人的衣裳……当真比婆娘的身子还滑溜!」
金兀术也忍不住扯了扯衣襟,咧嘴一笑,露出白牙:「舒服!比咱那硬皮甲舒坦多了,等回去一定要带些!」众人脸上皆露新奇满足之色,连连点头纷纷低声讨论。
应伯爵笑眯眯地引着众人登上停在门外的马车。
那马车亦是极尽奢华:车身描金绘彩,车窗悬着薄如蝉翼的鲛绡纱帘,车内铺着厚厚的波斯绒毯,设着锦垫,角落小几上还焚着上好的龙涎香饼,小小空间内温暖馨香,恍若仙境。
两人一车,宽敞舒适。
「阿哥,这南国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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