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莽苍苍的原野上,一大群兽人正在仓皇逃窜。
他们在溃退,在逃命,在拼命狂奔,在慌不择路。
那些曾经耀武扬威的荒原勇士们,此刻就像一群被掏了窝的野狗,张着大嘴喘着粗气,耷拉着凌乱的脑袋,拖着疲惫的身躯,踩着一地的乱世浮土,和同伴倒伏的尸体,像潮水一样漫过山岗,漫过原野,漫过那个远离敌人的方向。
他们的督军,粉碎者·布洛克斯,被两名卫兵架着,跌跌撞撞地混在溃兵的大潮中。
布洛克斯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
尽管他曾经是别人口中的“杂种”,尽管身上带着人族的“肮脏之血”,但他从不觉得那是他的错。
怪只怪他那个精虫上脑的父亲,看上了一个混了脏血的兽人姑娘。
好在,父亲的家族背景足够显赫,他自己的实力又足够强大,终于成了高高在上的兽人督军,战争领主,举手投足之间掌握着数万勇士,数十万平民的生死。
他以为自己无所畏惧,尤其是面对那些孱弱又可耻的人族。
那么多不如他的废物,都能一次次在人族的领地上肆无忌惮地烧杀抢掠,满载而归,只有他被死死地约束在荒原之上,这让他的内心始终如同被烈火一样炙烤,五内俱焚。
他最大的期待,就是和人族来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用自己的战锤,把那些可怜虫一个一个地锤成肉饼。看着他们的脑浆涂满自己的皮靴,听着他们的骨头在脚下咯吱作响……
那画面,光是想想就让他兴奋得浑身战栗。
布洛克斯甚至一度非常感谢陈默。
感谢这位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冒出来的开拓领主,打下了白鹿平原,让他有了直面人族的战争契机。
但是人族和人族是不一样的。
现实给了他重重的一击。
蛮荒石门的防守如同一场梦魇,全军南下的突击被正面击溃。
那些躲在掩体后面的人族射手,那些喷吐着火舌的金属怪物,那些从天而降的无尽“天火”,让他引以为傲的苍雷军团,软弱得像个被蹂躏过后的人族娘们。
剩下的,只有逃跑。
布洛克斯已经记不清自己跑了多久,可能是几个小时,也可能只是一小会儿。
在这样疯狂的逃命中,时间已经失去了意义。
战争领主布洛克斯的肺里像塞进了一把烧红的炭,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炙烤般的疼痛,喷吐出的气息里夹杂着一股咸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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