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克斯大步地向前冲锋。
这位粉碎者,战争领主相信,敌人就在距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他要用敌人的鲜血,一洗蛮荒石门的耻辱。
他已经完全陷入了一种狂热应激的状态。
鼻腔里喷出的粗气在冷空气中凝成白雾,胸膛里那颗硕大的心脏,正以每息近三次的频率疯狂泵血,将滚烫的鲜血送往四肢。
他在加速奔跑。
布洛克斯是一名纯粹的步战领主,纯粹到什么程度呢,不仅是作战期间,甚至连行军期间,他都不能使用任何传统意义上的坐骑。
他晕霜狼,晕战马,晕狮子,晕大猫……晕一切能够带着他高速行进的四足或者多足生物。
被坐骑驮着高速运动,胸腹的痉挛和天旋地转的眩晕感,会让这位生撕食人魔的勇士瞬间变成一滩烂泥。
布洛克斯唯一不晕的,就是人。
他常常将人族中的职业者战士撕掉小臂,搅碎上臂的肌肉,据说,这样可以让他们的腿更灵活,更强壮,残存的大臂,可以用来摆动,帮助加快速度。
用浸过油的坚韧缰绳尖端的钢钎插入他们的嘴腮,像给烈马套笼头那样穿过去,再从另一侧穿出来,紧紧勒住;
粗大的锁链穿过肩胛骨,上端用卡扣套在脑袋上,固定成特制的鞍座;
然后,布洛克斯就会如同大人骑儿童一样,骑在那个家伙,或者那几个家伙的身上。
这就是布洛克斯最喜欢的坐骑了。
带着倒刺的长鞭一次次挥舞,每一次落下,都能从那颤栗的脊背上舔下一块血淋淋的皮肉来。
顺便提醒他们,生命,在于运动。
残忍吗?
布洛克斯不觉得,他甚至带着一种悲悯的语调对王庭的大巫医说道:“你看,他们人族,就是这么对待其他野兽的。”
“给战马套上笼头,给老牛穿上鼻环,给猎狗拴上铁链……”
他张开大嘴狂笑,露出一口被某种植物汁液染得黑黄的獠牙:“人族,不过是瘦一些的、没长毛的野兽罢了!”
“这不是很合适?”
不过,相比起标准坐骑,这种能够负重狂奔,又服从命令,甚至可以说逆来顺受的人族职业者可不好搞。布洛克斯这次带到前线来的,也不过区区六只。
很遗憾,就在刚刚那一轮该死的、来自云层之上的轰炸中,这些被他栓在训练场木桩上的“坐骑人”——两死四伤。
被他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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