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刀下令。
「全军猛攻!今日务必拿下善阳!城破之後,不封刀三日!」
重赏之下,突厥骑兵的攻势愈发凶猛。
他们踩着同伴的屍体,疯狂地攀爬云梯,城墙上的战斗进入了白热化。
守军和百姓渐渐体力不支,伤亡也越来越大。
只见张大为了掩护一名孩子,被几名突厥人围攻,身中数刀,依旧死死挡住缺口,挥刀杀退突厥兵。
「张大!」孟周嘶吼着冲了过去,斩杀了围攻张大的突厥人,将他抱在怀中。
张大咳出一口鲜血,他站在那里,手握着刀,死死的盯着那些冲上城墙突厥人。
「狗贼,来啊!」
孟周双眼通红,泪水混合着血水滑落。
他举起横刀,高声怒吼:「杀了这些突厥狗贼!」
「为了大唐!」
「为了善阳,诸君与某杀敌!」
一个文弱书生,他甚至连马都不会骑。
来善阳的路上,他将自己的马车让给了孕妇,自己徒步,差点将脚底板都走烂了。
往日里,他总是和和气气的在街道上亲自巡逻,东家问问,西家看看。
和人说话,口中没几句便说:「某恩师高阳县伯说过————」
然後得意洋洋的说起在高阳县伯家中读书的时光。
围观的人有些人觉得他是在吹牛。
若是高阳县伯的学生,怎麽会到这苦地方来。
还有些人相信了,当初他们便是冲着高阳县伯的名号来的。
不过对於孟周,善阳的这些百姓倒是没有讨厌的。
至少他是个不错的官,没有什麽官威,若不是他自己提起,他走在街上,也不会有人觉得他是官。
只是这身子骨弱了些,看着浑身上下没有三两肉。
而就是这样一个官,他此刻拿着刀,浑身染血似的冲在了所有人的前面。
他带着那些守城的士兵,向着那些突厥人义无反顾的杀了过去。
战斗从清晨一直持续到黄昏,夕阳将城墙染成了红色,脚下的土地早已被鲜血浸透。
突厥人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猛攻,却始终未能攻破善阳。
阿史那结社率看着城墙上依旧屹立的唐人,心中既愤怒又忌惮。
他没想到,这些看似柔弱的唐人,竟然如此顽强,如此有血性。
「疯了,这大唐的官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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