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一定!」何韵之摇摇头,「对於普通的女孩而言,林思成还是相当有吸引力的:家里都是公务员,长的也不差,只要他愿意追,应该不会缺个女朋友。」
「那你岂不是更不缺?」贺宗华半开玩笑,「怎麽没带过来?」
「我倒是想带!」何韵之一脸苦笑,「中科大的课程那麽紧,稍稍一松懈就得挂科,哪还有时间谈恋爱?」
「咦,那不正好?何韵之,要不你和林思成旧情复燃一下?」贺宗华试探着,「我感觉林思成对你还是有点意思的……」
「真的吗?」何韵之似笑非笑:「那我待会问问他。」
贺宗华心里一喜:「开个玩笑!」
何韵之要真想问林思成,就不会当场说出来。所以,不管林思成有没有这个意思,何韵之是绝不会有的。即便之前有那麽一点,看到林思成现在的样子,也会扼杀在萌芽当中。
原因很简单,就如罗盛元的那句话:落毛的凤凰不如鸡。所以何韵之才刻意强调:相对普通的女孩而言因为她和普通两个字不沾边:家庭好,身材好,长的也好。
而正好,自己和林思成相反,他如夕阳,我如旭日,所以贺宗华就想试探一下……
转着念头,贺宗华又笑了笑:「韵之,哪天不忙,我带你去市政府玩……」
「可以!」何韵之欣然应允,语气很是自然,「以前跟叔叔去过几次,但好久没去………」其他人猛的愣住,面面相觑:这两句话,信息量好大?
贺宗华前面还问何韵之,要不要和林思成旧情复燃,後一秒,贺宗华又要带何韵之去市政府玩?只要不是傻子,都明白这是什麽意思。
关键的是:何韵之的叔叔,也在市政府?
之前,竞然从来没听过?
对视了几眼,众人渐渐回过味来:这两人还真就挺合适?
贺宗华的家庭不差,前途更是无量。
何韵之的家庭更不差,她自身的条件又这麽好,肯定要钓个金龟婿。
而且两人还是同班同学,知根知底。
那句话怎麽说来着:一拍即合?
几个都这般揣摩着,唯有许伯青,眼帘微垂,一丝冷光一闪而逝。
心里又暗暗的骂了一句:婊子配狗。
这几年,他对何韵之可谓是穷追不舍,又是电话又是写信,只要一有假就去京城找她。
也不是没表白过,这女人虽然没答应,但也没有明确拒绝,一直说等毕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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