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依然起了个大早,来确认白狼的情况。
昨晚睡前给它肉已经被吃掉了,它背後的伤口也已经开始结疝,
老实说,这恢复的速度远比我想像中要快,也不知道金疮药起了效用,还是这点伤势对狼并来说不算什麽一一两天前我甚至还担忧它会因此而死去。
今天它对我态度,似乎是比前两天要热络些,不过也仅限於「擡头看了我一眼」而已。
已经习惯了它爱答不理的我蹲在笼前,主动说了一声「早上好,琅」。
哦对了,琅,这是我昨晚突发奇想给它起的名字。
这个字和狼同音,不过指代的却是「美丽的玉石」,平日里常说的琳琅琳琅,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至於为什麽要这麽做,倒也没什麽,只是觉得如今它住在我家里,有个可以称呼的名字总归是方便些一一上述的解释,我昨晚已经在笼边跟它解释过了一遍。
当然,它有没有听进去、对这个新名字是否满意,我就不得而知了。
依照惯例,琅对我的示好全无反应,仿佛我只是在跟一尊石像打招呼。
「因为你在院里待着,我家的狗儿们这几天可是遭罪了,天天只敢在房间里呆着,昨天小黄还尿湿的嫣儿的床。」我不恼,继续说着,「所以我今天打算给你换个地方,至少能让狗儿们安生一点———.对了,嫣儿是我的女儿,你见过的。昨晚来给你喂饭吃的就是她。」
「至於要去哪儿,我觉得家里闲置的库房是个不错的选择,一是只要打扫一下灰尘就可以直接入住,很方便;二是比较暖和,炉里点两块碳就能暖一天,很适合过冬。」我看着它,「以及,那儿很安静,平时没什麽人来往,可以让你安心养伤。」
「如果你没有意见的话,下午就可以搬过去了。」
说到这里,它先是动了动耳朵,随後擡起头,用那双如宝石般美丽的蓝眼晴警了我一眼。
我看懂了那个眼神。
不,应该说,我自以为看懂了那个眼神。
那是「我没意见」的意思,它同意了我的提议。
比起这里,它更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
「那我就先去处理公务了,晚点会有人帮你搬家的。」我起身向它告别,「晚点见,琅。」
作为答覆,它的耳朵又动了动。
大概是在说「我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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