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喜欢内蒙古,喜欢漠河一带,有时候他真的觉得自己仿佛与这个时代脱节,自己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而是来自遥远的沙漠或青藏高原。
他喜欢蒙古汉子的强健与豪爽,喜欢蒙古妹子的能歌善舞
,他喜欢大兴安岭里白桦林,他喜欢这里的一切。
有人说,爱上一个人,便会爱上一个城。他曾经在漠河邂逅了自己的初,后来那个女孩抛弃了他,去往了遥远的大都市。
他的朋友曾经劝诫安慰他:只要还有明天,们就会有新的起点,可以选择依旧等待也可以选择放弃。
他是一个倔强的人,他更喜欢那句至理名言:好马不吃回头草!一切随缘,听天由命!
只是入了心的人,怎能轻易地做出断舍离的姿态。
之后很长的一段日子里,他都是郁郁寡欢,终日嗜酒如命。
酒,在他最难熬的那段日子里,成了他最忠诚的朋友。
他喜欢喝白酒,一瓶白酒下去,直接吐血。吐了在喝,喝了再吐。
痕月曾劝告他:“何苦这么折磨自己呢?一朝放下,万般自在。”
“但如果放不下呢?”
“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帽子的执念无人能懂,他表面倔强,内心孱弱,终究胜不过一段不属于自己的感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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