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懂鸟语。
潇玉子略微思索一下,点了点,他还是打算不要告诉林朝歌比较好,因为他们真相了。
二人从白天等到晚上,这个村落并不安全,甚至危险指数直逼狼群。
“对了,你脖子上的金项链去哪里了。”一路沙漠行走中,唯独挂在林朝歌脖子上金灿灿大粗黄金项子格外显眼。
“当然是他们笑纳了呢,否则我们怎么会在这里。”林朝歌瘫在地上,已经累得没有力气动身。
沙漠里的村子都差不多,这里也没有富裕多少,这几天他们还要依靠这些村子里的人送吃送喝,又全靠他们的救命之恩才能活下来,现在最重要的不知对方是敌是友,甚至想对他们做什么。
潜在未知的危险往往是最恐怖的。
林朝歌的恢复力惊人,潇玉子伤得比较重重,但因为有水有充足的食物,村里几个会粗陋的医术的,用一些沙漠里的植物给他治伤,伤口也没有感染,开始慢慢愈合了。
因为天热又条件恶劣,伤口愈合时反倒更加痛苦,犹如蚂蚁咬噬一般的麻痒天天折磨着潇玉子,尤其是腿上和背上。
林朝歌开始恢复体力之后,便经常走出屋子附近打探周围,也会扶着潇玉子出来走走,探听点消息,只不过一当他们走远,总会冒出不杀人监视他们。
这个村子还是太诡异了,在这里已经有五六天了,可他们看到的老年人很少,整个村子也有不少间土屋,可是从头到尾看到的人也只有几十人而已。
照理说这么小的村子,还不是在什么绿洲附近,周围又没有大的城镇,可林朝歌和潇玉子两人天天都能吃到肉食,喝到清水,这简直太奇怪了!甚至是有些毛骨悚然。
要不是两人喝汤时能看到肉里面细小的骨头,经过潇玉子辨认确实是小型野兽的骨头而不是人骨头,他们恐怕连饭都不敢吃。
更别提晚上还有许多奇怪的声音,林朝歌和潇玉子也经常能看到日出之后有人骑着骆驼回来,骆驼背上背着半人高的袋子,袋子里的东西还会动,甚至有些血渗透出来,这个村子里的女人都是黑黑壮壮,也不知道是长期只吃肉还是人种原因,总之长得都很难看,而且膀大腰圆。
这些诡异无法不让人想到奇怪的事情上去。
更刺激人神经的是他们身体开始恢复之后,老是有男男女女偷偷摸摸跑来偷偷看他们。
就像各地有方言一样,这里有许多人是阿拉伯人,但更多的人说的是连正宗都听不懂的方言俚语,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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