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节,有些人又戏称女儿节。
繁星点点,皓月千里,街道人来人往人声鼎沸,随处可见贩卖吃食,布料,提着花篮沿街叫卖的花童。
林朝歌孤身一人站在大街上,与周围热闹的环境显格格不入,倒是身子在室内待得久了,连身上都带了一股甜腻香味。
“这不是林秀才家的公子吗,果然一表人才”。
“哎,你刚不说我倒真没发现,怪不得我就说这位俊俏小郎君怎的如此眼熟”。
“走,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
林朝歌听着周围不时随风入耳的窃窃私语,或者大声喧闹,本就涨痛的太阳穴更是突突作响,只能加快脚步尽快离开。
只是这走着走着,完全忘记了来时的路,此时一个人孤零零站在一颗垂杨柳树下,耸拉着脑袋,低垂着头踢打着脚边小石子。
这处儿说得好听是寂静深处无人家,难听一点儿则是人烟罕至,周围的青石板路都长得一样,谁也不比谁特殊到哪儿去。
加上方才出来得匆忙,竟连打灯照亮的灯笼都忘了带。
“这是!”林朝歌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惊恐的睁大眼,双手捂嘴,轻手轻脚的藏在柳树后。
瞳孔猛缩一瞬不瞬紧盯着突然出现在不远处的几人。
当真祸不单行福无双至,云躲乌云,银辉半遮。
这简直就是………天大的卧槽!!!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女主定律。
这是城东一个较为偏僻,平日鲜少有人路过,有也只是小猫三俩只。
林朝歌看到前面角落发出嘈杂的声响,隐身小巷中。
“呸,不想被爷弄死,就乖乖的把东西给爷交出来”偏僻巷口内,哪怕光线都照不进去的阴暗地方,黑暗滋生,几个地痞流氓正打骂着一位小乞儿。
“交不交出来。”说着话对着那缩成一团蹲在墙角的瘦小乞丐又猛踹上几脚,力度之重,语气充满不耐烦,更多得是对人命的默然。
半大的小乞丐卷缩着瘦骨嶙峋的身形,卷缩一团靠在墙角,乱糟糟成一团粘成一片油腻的头发,眼里充满了对生活的仇恨,干裂的嘴唇显现出了此时的手足无措,他光着脏兮兮得有些畸形得脚,用他那干枯如柴的手死死护住自己母亲唯一留下的遗物不被抢去。
以求被打的面积少一点,身上青紫交加委实吓人,倔强惊恐的眼睛死盯着那些人,隐隐露出恨意,恨不得食其肉啃其骨喝其血。
小混混一把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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