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见那阿施姑娘微微一福,道:“两位叔叔好。”
“阿施姑娘好。”
两人急忙还礼。
礼毕,曹建仁对着那姑娘正色道:“阿施姑娘,我们是受司马长卿的父母所托,前来寻他回家成亲的。希望阿施姑娘海涵。”
说着,曹建仁拿出一封书信递给对方。
“成亲?可是他已经是我的夫君了?”阿施姑娘惊诧中接过书信。
信中所说,与曹建仁所述略无二致。
说是在家中已经为司马相如觅得良配,为卓王孙之女卓文君者,言说其相貌才情俱是上上之选,与司马相如可谓是佳偶天成,天作之合。让他速速回家,早日完婚,好为家族绵延子嗣开枝散叶。不拉不拉。
司马相如没想到曹建仁这么快就炮制出了这样一封家书,忍不住也要过来看了一番。
面对阿施的质疑,
曹建仁则摇头道:“阿施姑娘,你们虽然已成亲,但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三媒六聘,没有婚书等为证,你们这个不算数的,是不合法的。顶多是一时野合,最多闻于乡里,出了这里,谁承认你们是夫妻。没得到家长认可,没得到朝廷认证,你们的婚姻是不合法的,是做不得数的!”
曹建仁这一番话,不但把阿施说呆住了,就连司马相如也呆住了。
曹建仁这一手很厉害,直接否定了两人的婚姻的合法性,没有了夫妻这个名头,对方就没有再继续扣人的理由了,就必须得放人了。
东方朔也不禁暗暗称妙,这翻手之间,这局势就不一样了。
那阿施姑娘,看完信,听完话,脸色一冷,道:“这位叔叔,你说的诚然是至理,但却不是真理。”
“不是真理?你都承认了是至理,却又不承认是真理,你什么意思?”
“天底下的道理很简单,得尊重事实!你说的都是泛泛而言的道理,听着像是那么回事,但具体到实际问题上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我说你说的是至理,但不是真正的道理。
就比如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若不在了呢,难道就不许人家成家了吗?又比如说,你说的什么婚书,我们这穷乡僻壤,连个衙门都没有,何来的婚书何来的朝廷认证,难道还不许我们青年男女结婚生孩子了?既然朝廷的恩泽和光辉照不到这里,那朝廷的那一套规矩也就不适用这里。
我们这里有我们这里的规矩。
你们既然来了我们这里,就得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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