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红旗村还笼罩在清晨的薄雾里,陆峥野就醒了。
往常这个时候,阴雨天过后的清晨,他的左腿总会传来钻心的钝痛,严重的时候,连下地都费劲,只能靠在炕头上,硬生生熬到疼痛缓解。
可今天,他动了动左腿,预想中的剧痛并没有传来,只有一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酸胀感。
陆峥野愣了一下,猛地坐起身,掀开被子,低头看向自己的左腿。
之前因为阴雨天发作,肿得发亮的脚踝,此刻已经消了大半,原本紧绷发硬的肌肉也软了下来,连皮肤的温度都恢复了正常。
他不敢置信地慢慢伸了伸腿,又试着踩在地上,稳稳地站了起来,甚至还轻轻走了两步。
不跛了。
一点都不跛了。
走路的时候,骨头缝里再也没有那种针扎一样的疼,就连阴雨天里常有的麻木感,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陆峥野站在原地,低头看着自己的左腿,呼吸都有些急促。
这伤跟了他整整五年。
从部队退伍回来,这五年里,他试过无数种法子,公社卫生院、县里的医院,甚至偷偷找过乡下的老中医,喝了无数碗苦药,贴了无数张膏药,最多只能暂时缓解疼痛,从来没有哪一次,能像现在这样,一夜之间,肿胀消了,疼痛没了,连走路都恢复了正常。
他拿起放在炕头的那个玻璃药膏罐,指尖抚过冰凉的罐身,罐子里还剩下大半罐黑褐色的药膏,清冽的药香透过玻璃散发出来。
是林栖柚。
是那个看着柔弱,实则浑身是本事、心思细腻又善良的姑娘,连夜给他熬了药膏,偷偷放在了他家门口。
他甚至能想象到,昨天夜里,她披着雨衣,踩着泥泞的小路,悄悄把药膏放在门槛上,又怕被人发现,匆匆躲起来的样子。
陆峥野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软得一塌糊涂,一股从未有过的暖意,从指尖一直蔓延到心底,驱散了这么多年,因为腿伤积压在心里的阴霾和不甘。
活了二十六年,他见多了趋炎附势的人,也受够了背后的议论。村里人只看到他是生产队长,身手好,有威望,却没人在意他阴雨天里疼得下不了床的苦楚,就连亲戚朋友,也只当他这腿伤是好不了的旧疾,慢慢也就淡了关心。
只有林栖柚,只在送货路上看到他踉跄了一下,就把这事放在了心上,不仅熬了效果这么好的药膏,还怕他尴尬,偷偷摸摸地送过来,连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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