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前一夜我没有睡。
我把台灯开着,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发现自己一个字都看不进去,光标在那里闪得我眼睛疼。
我把电脑合上了,起身去厨房烧了壶水。
等水开的时候我站在灶台前面,看着火苗。
蓝色的,小小的,跳来跳去。
他说我能做到,但写故事只是删一段话,现在这是在让我杀一个人。
水开后,我端着坐回桌前,杯壁热得握不住,我换了一只手,又换回来,最后把杯子放在桌上,两只手捂着,掌心一点一点被烫热了。
我在想如果我不去,会怎样。
会有执事去,执事打的是左胸,朱雀不会死,他会暴露出魇人被击中非致命部位的反应,会挣扎,会变形,会持续很久,很难看。
他不想那样死。
那我找纸鸢去?纸鸢十二三岁,我不可能让一个小孩替我开那一枪。
迟衡?迟衡会按程序执行,跟执事一样。
零眸不知道什么原因已经辞职走了。
没有别人了,只有我能让他死得干脆。
我把那杯水喝了,放下杯子的时候我看见桌角那个白瓷碗和旁边那个白色U盘,台灯照不到的地方,两个家伙挨在一起。
林绪的碗和朱雀的数据。
林绪被换了我没来得及救,林生被系统查了我也没来得及救。
我的爱人要死了,而我只能让他走得不那么难看。
我发现我这辈子一直在做同一件事:来不及后悔,守不住当下。
来不及救沈微,我把她最后那篇芍药的文章抄在本子上。来不及救林绪,我留着她的碗不还。来不及救林生,我留着她写的那句“每一步都比上一步累一点”。
现在轮到朱雀了,我还是来不及救他,但我可以给他一枪干净的结局。
这应该是我这辈子能替他做的最后一件事。
我不知道现在是几点,天色从那种灰蒙蒙的暗变成了灰色的亮,路灯灭了,街上开始有人走动了。
我去洗了把脸,镜子里的人脸色很差,黑眼圈比前一天还重。
然后我换了件干净的红衣服,我自己愣了一下——我为什么要换这件?去广场杀一个人为什么要穿成这样的?
我哪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应该这样去见他。
我从抽屉里拿出那把朱雀的配枪,上次来的时候他故意留在大衣外套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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