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陆然的歌声响起来,周围的行人越聚越多。
一个穿着风衣的女生停下脚步,听着听着,眼眶突然红了,她旁边的闺蜜小声问她怎么了,她摇摇头没说话,只是把手机掏出来,也打开了录像。
一对中年夫妻手挽手路过,丈夫本想拉着妻子走,妻子却拽住了他的袖子:“等一下,这歌挺好听的。”
一个外卖小哥把电动车停在路边,头盔都没摘,就那么站在车上听着,甚至都忘了自己送的外卖快要超时了。
陆然的声音还在继续。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沈月歌的嘴角忍不住地上扬。
这首歌太狡猾了。
明明是在写一座城市,却让人听出了恋爱的味道。
而且最狡猾的是,这首歌里没有一句“我喜欢你”或者“我爱你”,但每一句都像是在说“我想和你在一起”。
她都能想象到这首歌要是发出去,评论区会是什么画风。
肯定会有无数人说“这首歌是写给成都的情书”。
但沈月歌知道,这首歌是写给成都的,但也是写给她的。
歌词中的经历,一句句,都在表达着两人之间的感情。
现场已经安静得只剩下陆然的吉他和他的声音。
连那个街头歌手都靠在路灯柱上,闭着眼睛,跟着旋律轻轻点头。
副歌部分再次响起时,陆然的声音里多了一丝笑意。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喔噢喔~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他抬头,目光越过人群,落在沈月歌身上。
沈月歌正举着手机拍他,隔着屏幕和他的目光撞在一起。
她没有躲开,而是对着镜头比了个口型。
陆然看出来了,她说的是——“算你厉害。”
这次是真的“算你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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